r /> 沈瑜不情不愿地转了个圈,回到谢临渊怀里。
一进一退,一牵手一旋转,他们无比默契,脚步下是薄薄的烟尘和飞扬的衣袂。
音乐在这时蓦然又换成一曲探戈,谢临渊揽着沈瑜的腰把他离地抱了起来,沈瑜笑着,两人跟着鼓点随心在跳,频频跳错,一直踩到对方的脚。但跳得倒是很欢乐,从这头跳到那头,从那头回到这头,横冲直撞,不知是踩踏着鼓点,还是鼓点随着他们在律动。
绚丽的灯光穿梭在每一寸空气里,随着步伐的加快而变幻形状。
像是《泰坦尼克号》里在甲板上跳舞的Jack和rose,也像《滚滚红尘》中的沈韶华和章能才,围着一件披肩哼着歌,轻轻拥抱,齐齐迈着醉生梦死的舞步,在楼台之上,朝朝暮暮。
纵然来不及相守一生,也懂只争朝夕。
舞曲骤然慢下来,谢临渊一手揽在沈瑜的腰间,一步一步,缓慢进退。
他就这么牵着他引导并不熟练的舞步。像两个牙牙学步摸爬滚打的孩子,也像他们在爱情中总是错位的节拍。
进退着,旋转着,世界天旋地转。一切都成了虚无,他们眼中只有彼此。
是时候了吧。当目光交织成缠绵的火花。
“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?”
大概是高一下学期的一次办公室相会。
谢临渊作为问题学生被请去办公室已是家常便饭,办公室除了他还有一个男生,头发染成黄色,把那身校服都穿出桀骜不驯的味道来,手里还抱着一把吉他。
他很快认出来,他就是最近想在学校成立乐团而被领导诟病的富家少爷,沈瑜。
“玩摇滚怎么了?每个人都当只会啃书虫的书呆子就是良好校风吗?”
“一百多年前让白人决定黑人能否生存,为什么现在还要让燕雀去决定鸿鹄能否追逐梦想?”
谢临渊当时就觉得,这就是他喜欢的人。
只有他喜欢的人,才有这种魄力。
也许是察觉到他的目光,沈瑜扭头看了他一眼。
只这一眼,天崩地裂。
跟他抢地盘,调戏他占便宜,他是故意的。
找机会请他喝酒送他手套,他是故意的。
抢他的烟抢他用过的东西,他是故意的。
找女朋友在他面前秀恩爱,他是故意的。
围堵他前女友让他看见,他是故意的。
他偷吻自己时回吻,他是故意的。
生日那天他买了礼物把他从宾馆带出来,他是故意的。
为了跟他考上一个大学高三努力学习赶上他,他是故意的。
怕他跟室友不和为他打点关系,他是故意的。
把他写的情书收到自己腰包里,他是故意的。
他相亲那天打类似表白的电话,他是故意的。
挑衅他挤兑他欺负他保护他照顾他,这么多年用尽各种方法把他留到自己身边,他是故意的。
连他到现在还是单身,他也是故意的。
但这些他都不会告诉沈瑜。
“我喜欢的人他就是个傻逼,不管我做什么他都把我当好哥们。”
“巧了,我的也是。”
沈瑜一抬脚皮鞋就要踩下来,谢临渊赶忙往后收脚,沈瑜失去平衡跌进他怀中。
而他们的唇,刚好紧紧相连。
不用看,沈瑜就知道谢临渊的嘴角肯定是勾着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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