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
“哥,平君姐!红蜡烛我借到啦!”史高手中擎了两只红烛,一双大眼睛闪亮亮的。见草丛中的两人场面如此火爆,他未免眨巴着大眼睛,盘坐在一旁看光景。怎奈看了不久,平君和病已已经发觉有人在围观,只得松开对方。
“哥,虽然是你把我养大,但我是你真正的舅舅,是你真正的长辈,所以,我可以当你的主婚人!一会儿,你得给我拜高堂,端茶喝!”史高把两只红蜡烛递给病已。
“这都什么!小高,你这个小白眼狼!”
史高做了个鬼脸,去荷塘里捞上来两只嫩藕,作为并蒂莲,送给哥哥嫂子,草草的乡间婚礼开始了。以莲子泡茶,史高端着架子,大模大样地作为舅舅,先喝了病已同平君端给他的媳妇茶。病已气不打一处来:“反了反了,我养大的孩子,成了中山狼。”
史高皱了皱鼻子:“哼!这是结婚的礼仪,我也没办法!”然而,他喝了一口茶,突然又想起来:“刚才我是长辈,作为弟弟,我也得将茶端给哥哥嫂嫂!”
说完,史高又那一杯茶,递给平君,病已:“你们喝了它!”
之后,史高和平君按着病已步入洞房,就在房间外面练剑。
房内,青梅竹马的少年男女此情坚如磐石。新婚的少女羞红了面颊,三分醉意,七分蜜意:“以后不准在说什么身体不好不要娶我,从今之后我就是你的人了,你死我跟着你死,你生病我照顾你,你要是敢娶别人我打死你。”
病已满眼的虔诚:“从小时候开始,我就只有你一个小姑娘的朋友,也只有你肯嫁我了,这份情我又怎能辜负。”
“胡说,你和跳舞的那个毒妇什么关系?你和霍禹的妹妹又是什么关系?你今天不说清楚,我掐死你。“平君忽然想起了王晟,那个美得像冰冷嫦娥的姑娘,还有那个仙女般的姑娘,就恨得牙痒痒,不由掐了病已的大腿。
病已痛的大叫。
屋外,史高老成得摇了摇头:“女人啊,就是麻烦。”
那日的天分外的蓝,大片白云堆积成一只巨大的鱼,形状不变,飞速向北流动。
史高的心也飞出千里之外,他忽然想起小时候哥哥时常给自己吟诵的名句:北冥有鱼,其名为鲲,鲲之大,不知之千里也……少年的心事,亦不知几千里也。
逃亡在外,意味着他投军从戎的志向成了泡影,他自幼习武,为的就是十五从军,既不能从军,之后,他该何去何从?
正想着,忽然,他感觉身边有异样的气息弥漫。
浓浓的杀气。
他自小就身经百战,什么是刺客的气息,他何尝不知。
史高警惕地摸了摸腰间的剑,悄悄起身,然而,未等他出击,身边已然有黑压压的虎贲军涌现。
“哥,平君姐,你们快跑!”史高大声喊道。此时,虎贲军们将他们重重包围,霍禹缓缓走出。
“病已,跟我回京城。”霍禹面无表情地说。
“霍禹,你这个骗子!不是说好了放我们走!为何还找上来!”许平君大骂。
“我带来的,都是我的死忠手下,他们不会透露你们的消息。”霍禹说:“但病已必须跟我回去!”
“为什么!长安城那么大,什么事一定要病已回去!别人不可以吗?”平君抄起了长鞭。
霍禹一把抓住了长鞭:“平君,你说得对,偌大的长安城,能人异士倍出,但唯独有一件事,全天下只有一个人能做。”
病已吃惊地看着霍禹。
霍禹回头望着病已:“没错,你猜到了。这一次,你必须回去继承王位了。”
史高吓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:“霍大哥,你开什么玩笑!开够了,就和我们来喝酒!我不信!”
霍禹本就冰寒的脸,如今更加肃穆严厉:“这种事,我会乱说?”
病已已经猜到了几分,却依旧明知故问:“霍兄开什么玩笑,当今圣上年轻健壮,十九岁的好年华,这事怎么就轮到了病已头上?我看霍兄也是喝多了吧?”
“少跟我装蒜。”霍禹冷哼一声:“边关武将多是卫太子的部下,赵充国将军父子、张安世侯爷你也曾拉拢,你来到京城,交遍贵族子弟,广泛收买人心,不就是为了将来这些人为你所用?”
平君吃惊地看着病已:“霍禹你少胡说了!病已他是在酒馆说书是为了赚钱糊口,顺便蹭酒喝!”
霍禹转身望了平君一眼:“平君,你对病已死心塌地,我以为你了解他,原来你不是。”
平君吃惊地看着病已,突然有些心虚:“我……那病已也是为了保护我们,还有史家!”
之前,在她看来,病已还是她幼年时的样子,书呆子一个,斯文、身体不好,永远替别人着想,就算他成了她的夫君,她依旧当他是十岁时候那般。如今,通过种种细节,平君恍然发现,病已并没有她想得那么简单。
“刘贺荒淫无道,不但想调戏皇太后上官小妹,继位之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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