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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西洲在何处5

诀别词 2022-03-27

  何吟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九点,房间的门没有关严实,窗帘却拉得紧,没有刺眼的光透进来,是唐逸进来过。

  她把床铺平,走出房间去卫生间刷牙,等洗漱完出来,刚好看到唐逸提着早饭回来了。

  “醒了?”他低着头换鞋。

  “嗯,你怎么不叫我。”

  “还早,多睡会没事,我已经联系开锁师傅了,他中午过来。”他走到沙发边,把茶几上的杂物理到下面的柜子里,然后把手上的早饭放在茶几上,“刷牙了吗?早餐放桌上了。”

  何吟说刷了,走过去翻着早餐的袋子,看到有肠粉,豆浆油条,还有煎饺。

  唐逸看她不动,问道:“怎么了?我没买包子。”

  她回过神,愣愣地说:“我就是有点惊讶,你到现在还记着。”

  唐逸买的都是她爱吃的,她不喜欢吃包子,从以前到现在一直不喜欢,连带着一切有“包”字的都不喜欢,菜包、奶黄包、煎包、小笼包,都被她排除在选项之外。

  以前唐逸只觉得她挑剔,后来也就习惯了,有时候何吟父母不在家,他出门买早饭的话就帮她捎一份。

  两个人坐在餐桌上,他总是先吃完的那个,但他走不掉,因为何吟会拉住他,让他等她,然后两人一起去学校。

  天气好的话还好,要是碰上下雨天,何吟非要和他挤一个伞下,他的手臂挨着她的手臂,唐逸垂眼看去,会看到何吟泛红的脸和飘忽的眼神,还有按捺不住的笑意,让唐逸的心里也开始下雨,淅淅沥沥的,比雨滴打在伞上的声音还响亮。

  唐逸也想起了以前的事情,他把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,说吃完带她逛一逛,然后把房子里的窗户都打开,阳光照了进来。

  外面的雪已经停了,但地上的白色还积得有些厚,他们吃完早饭之后就出门了。

  镇上其实没有什么大变化,房子还是房子,店铺还是店铺,油柏路还是油柏路。

  临近中午,路上有不少人,他们踩着雪沿着长长的街道一直往前走,电动车一辆辆地从他们身边驶过,他们上了人行道。

  又走了一段路,何吟忽然指着前方写着“阿建饭店”的牌匾,激动道:“欸!我还记得那个是你以前打工过的饭店!到现在我都觉得他家的酥排骨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。”

  “嗯,换了老板,现在没有以前好吃。”以前的老板阿建比他们大不了几岁,辍学赚钱,在镇上开了这家饭店,厨艺好,人也好,所以生意很不错,还有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。

  他对唐逸也很好,有时候看到何吟来找唐逸,就会请他们两个一起吃饭。

  何吟有点惋惜,她问:“阿建哥去哪里了?”

  “母亲生病,他把店卖了,去北京找医生了。”

  “那他女朋友呢?”

  “分了。”他说得轻飘飘,表情又冷漠又平淡,好像当初的事情就像烟雾似的不值一提,手挥过去,也就散了,连回过头再回味再缅怀都没有必要。

  何吟闻言神色淡下来,唇线绷得很直,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。

  两人沉默地并排走着,一直保持着微妙的距离。

  何吟的手机响了,她接起电话。

  “喂,对……你换了门锁没告诉我,已经联系开锁师傅了。”

  “昨晚吗,在唐逸哥那里。”

  “不是,没有,真没有……”

  电话那头还在叽里呱啦说着什么,何吟的表情很无奈,下意识瞄了唐逸一眼,刚好被他抓住,她的脸一僵,连忙错开眼。

  唐逸看到她耳边的碎发在空中轻轻飘着,听到她对手机那头说:“您别胡说了,我还有事先挂了,回去再说。”

  有一对穿校服的学生跑过,唐逸下意识扶住何吟,把她拉到了身前,她的肩膀撞到了他的胸口,他的胸腔在震荡,何吟还是瘦的,增重的十几斤在她身上没有深刻的体现,手腕像他的手表表带,稍不小心就会折断。

  “小心点。”他皱着眉提醒。

  他松开手随意地问:“是阿姨吗?”

  “嗯。”她把碎发别到了耳后,看着灰白的石头路,说道,“我妈问起你了。”

  “她还好吗?”

  “挺好,活蹦乱跳。”她想了想,又说,“你什么时候可以去看看她。”

  唐逸抿唇,半晌才说了一声“好”。

  高中毕业后,唐逸就从他们家搬了出去,他做不到把何吟的父母当作自己的父母,也做不到把何吟当作自己的妹妹,她永远不会是他的妹妹。

  他不是读书的料,从始至终都没想过上大学,因为对他来说上学的机会成本太高,且后续收益是未知的,于是他把上高中的那笔钱还上之后就彻底步入了社会。

  他经朋友介绍,去了海城的一家上市公司上班,工资还算不错。再然后,他辞掉了工作,回到岷镇,和朋友一起开了一家手工皮具店。

  道路两边停满了轿车,一家家商铺都拉起了卷帘门,菜市场门口不断有人进出。

  唐逸问她:“中午想吃什么?”

  何吟以为他要下厨,连忙说:“不用,镇上找一家店吧,我请你吃,这两天麻烦你了。”

  这话没有别的意思,她是真觉得麻烦唐逸,又是让房间又是买早饭,她还没这么厚脸皮,但唐逸听完这话,静静地看了她很久,然后缓缓地问道:何吟,你非要这么客气吗?

  何吟她的喉咙像被堵住了似的,说不出话来,难以形容的酸涩充斥着她的心脏。

  人要怎么变,才会生疏到这种地步。

  十年前的他们怎么也不想不到,有一天他们会陌生到倒一杯水就要说谢谢,买一个早餐就是麻烦,何吟想不到,唐逸也想不到。

  何吟读高二的第一个学期,由于文理分科,班里转进来了几个新同学,陈津易就是其中之一,阳光帅气的少年,每天手上都拿着一枚篮球,他和何吟先是成为了同桌,然后又成为了要好的朋友。

  紧接着唐逸就发现,何吟口中的话题逐渐变成了和陈津易的日常。

  那时候夏天还没结束,夕阳还有热度,修车行门前的两棵大榕树长得茂密,叶与叶的缝隙过滤着阳光,何吟的校服都被汗浸湿了,但还是坚持不懈地蹲在唐逸旁边。

  老板看不过去,给她找了个小椅子坐着,还给她找了只蒲扇,于是她更加没有压力地和唐逸聊天,手上的扇子舞起的风在她和唐逸脸上打转。

  “唐逸哥,期中考成绩出来了,我英语除了作文外都拿了满分。”

  唐逸正在修车,眼都没抬起来地回:“嗯,厉害。”

  “你怎么这么敷衍。”

  他抬眼,看着她又重复了一次。

  何吟脸上还是不满,心里却在想被糖纸包裹着的太妃糖,真甜。

  她说:“你还记得我同桌吗,就是之前和你说过,陈津易,他的英语烂得对不起他那张脸,每回看到有人给他写信表白,我想的都是一百五十分的卷子,他连一半都考不到,怎么有这么多人喜欢他?”

  唐逸漫不经心地问:“你也喜欢他?”

  何吟怔住,笑眯眯地反问:“我喜欢谁你不知道吗?”

  她的语气轻松,表情像在开玩笑,但脸是真切地红起来,额头都冒了汗,带着小女生特有的羞涩与口是心非,希冀着唐逸能从自己的世界出来,接住她显而易见的试探。

  但唐逸没有回答她的问题,只是用干净的手肘碰了碰她的手臂,然后轻轻说:“快点回家,叔叔阿姨还在等你吃晚饭。”

  他依旧拿着扳手拧着轮胎上的紧固件,手臂因为用力而凸显出肌肉的线条,沾满油泥的脏衣服也挡不住他的魅力,何吟觉得自己变成鸟在天上飞,而被他碰过的地方长出苍天大树。

  他是阿喀琉斯,他武装自己,他所向披靡,但她想成为他的脚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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