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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二章 我有媳妇!164

巫山有段云 2022-09-04

  阿曈两相做桥,渐渐叫众人相熟,不再彼此戒备。

  今天昭城跟来的这一班护送军,恰巧是阿曈辎重营的旧友。卒长甚至已经叫阿曈教会了几句常用的克烈语,什么好兄弟、喝酒之类的。

  但卒长说的最好的一句,则是:“朋友,烤兔子烤兔子!”

  出走戈壁,干粮噎得慌,就显出克烈人精湛的猎术与烤肉技艺了,其中佼佼者,便是阿曈。

  阿曈远远的叼回一匹老公羊,甚至身边还围了几只草原狼,他们跟随着阿曈的脚步,也吃些心肝脾肺,但却不会伤害商队的人。

  草原中,在如今的休战时刻,人祸不再,而最危险的,便是狼群的袭击了。若是碰上了狼群,莫说运货,人马与骆驼能否囫囵个走出去,都要看造化。

  但阿曈带着众人走过的路线,狼群从不会来袭扰。

  多年后,当如今这几条路线,逐渐被开拓成繁茂的商路,通商赶路的人们已经形成了传统,往来之间,总要拿出动物的内脏或是其他食物,来祭一祭狼,并称之为“行脚脍”。直到最后,此间人们便留下了祭狼的习俗。

  而眼下,随着通商的货物越来越多,阿曈这一行人也招来了不少匪患,昭城军不善于草原作战,大多时候原地守护商队,克烈人便策马追击而去,而后绝不留手。

  但耐不住这些草原劫匪总是袭扰,一旦被追击,便分散四处,灵活多变,又滑不留手的,叫人杀之不尽。

  如今正是夜晚,除开追击散匪而去的克烈,一众人马也跟随着交易的车队,慢慢到了草原中各个小部落中来。

  整个小部落的人,除了外出放牧的,都出来迎接商队,他们很高兴,中原人带来了粮食、盐巴、布匹、等草原中紧缺的东西。

  商队中的货物也分两种,一种是早就已经预定好了,只等送货到此,再拉走交换之物便可。另一种则像是摆集的小贩,他们随着押运的队伍一同,途经商路与各个小部落,每每停驻,便支起小摊子,叫众人自己挑选,是一个在茫茫草原中流动的小市集。

  所以阿曈等人一在小部落停下后,那些小商便铺开了商品,身处在草原的人怎能见过这样琳琅满目的东西呢?只觉得样样都稀奇,什么针头线脑,首饰香囊,烟斗瓷罐的。

  甚至还有精致的挖耳勺,叫这小部落的首领举着挖耳勺好一阵稀奇,对着身边抱着草药来交换针线的女儿感慨。

  “瞧瞧!这样精细的手工,竟是用来挖耳朵的。”

  “诶呦,别说挖耳朵的,你看,我这还有痒痒挠呢!”首领的女儿直点头,心道好东西,免得他爹整日的往毡帐的柱子上蹭痒痒,最近房子都有些晃了。

  于是,商队一来,这样难得的热闹,就连放牧的也被叫了回来,一同来瞧新鲜。

  阿曈看着远处归来的牧群,看着新生的幼崽有很多,就点点头,只要没有战争,安稳下来,这片草原便会再次焕发生命力。

  小部落中大多金银很少,商贩们也不非要金银,而是以物易物,将草原的物产,拿到中原去再次售卖,也能赚不少,对得起一路的勤苦与危险。

  草原人们也好客,会拿好些马奶酒来招待商队,但大多被商人们装到车上,留下些实用的物件换走了,部落也想给守军也喝些酒,奈何昭城那一班人马军纪严明,滴酒不沾,而克烈们则没空喝酒,他们要不断的巡防。

  草原人只得作罢,便将热情全都投到了商队身上。

  为了感谢护卫队一路上的看顾,商队也会送些漂亮的小玩意给众人。只是即便常在一同赶路,中原的这些仅仅到克烈人胸口的小贩们,着实不敢上前搭讪,就把东西都给阿曈,叫这笑眯眯的少年去给分一分。

  克烈人收到了这些在草原中不曾见过的小礼物,或是雕花的小香炉,或是精美的珍珠耳坠,就会多烤些野物,回馈给人家。

  商贩们常在市井中讨生活,惯会察言观色,他们送小礼物也是有心思在里边的。

  一日他们凑在一同研究,到底该给些什么,能叫这些吓人的大汉也用得上,不至于无用搁置。

  没几天他们就发现,在那群跟随而来的高壮大汉中,有一些虽然体格高挑,但是极俊俏,身上的衣服颜色也艳丽,耳垂上还带着骨质的装饰。这样的人往往在队伍中说的话更算数,众人都既让着他们,又纵容。

  于是,小贩们一合计,就凑了一盒子小珍珠,穿成了耳坠子,送给克烈人。

  这一下,便送到了这些人的心坎上,草原很少见到珍珠,虽然很小一颗在中原也不值什么钱,但克烈人却很喜欢,隔天那些长的好的克烈男人便都带在耳朵上了,颇为喜爱。

  莹润的小珠垂在他们麦色或微棕皮肤的脸色,更映衬出他们肌肤细腻,轮廓英俊。

  于是,不等他们再送上来,许多粗手粗脚的克烈大汉便找上门,用蹩脚的中原话,比比划划的也说不明,倒叫小贩们不敢喘大气。

  阿曈赶紧过来凑热闹翻译,“大叔,他们要再买一些带小珠子的耳坠,好回家送给媳妇!”

  克烈的大汉赶紧点头,小贩们这才缓了口气,心里还想着,也不知道这些大汉家里媳妇什么样,连那些男子都这样俊了,那女子该如何好看!

  只是小贩们不知道,那些俊俏的,且看起来一把就能拧掉自己脑袋的男人,就是人家媳妇了……

  最后,珍珠或者晶石的耳坠子或者颈链都被买光了,但其中一个年长的首饰商人有心,还给阿曈留了一枚耳坠。

  这耳坠上的珍珠形状奇异,颜色又蓝汪汪的,很好看。

  “小公子,多日来劳烦您了,特以此相赠,这颗珍珠形状似狼首,独此一份啊,带上才好看呢。”

  阿曈赶紧摇头,他可没有耳洞,扎一个怪疼的。

  “那,回去给媳妇带呗。”

  商人这样一说,阿曈眼睛一亮,明显动心!

  商人随行而来的年轻儿子却朝阿曈打趣,“嘿!他小孩子一个,能有什么媳妇。”

  阿曈可听不得这话,嗨呀一声,叉着腰大声反驳,“我当然有媳妇了,长的那才好看呢!”

  商人父子看着阿曈直笑,倒是阿曈转念一想,宗朔好像也没有耳洞啊,不过,可以穿在狼牙坠上,这枚珍珠形状像狼头,实在好看。

  阿曈也不白要人家的东西,顺手往身后一掏,就从里侧缝着的大裤兜里,掏出一块金子。

  商人见着金子实在是有些大,都够付所有送出去的小物件的钱了,甚至还有剩余,所以如何也不敢要,但阿曈却一摆手,“拿着吧,这东西在我这就值这个价!”

  阿曈还有话没说完,这些金子是在他前些日子逛昭城市集的时候,宗朔非要揣在自己身上。深怕他没钱花。

  可是金子太沉啦!他越攒越多,都有些掉裤子了,此刻正好给出去。

  由此,阿曈美滋滋的拿着这颗狼头一样的珍珠,等着回昭城的时候,给自己“媳妇”也带上!

  但还没等回昭城,阿曈便见到了宗朔。

  宗朔本来忙于朝中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,并不断的权衡与试探,但却听忽儿扎合禀告,近来草原中荒马成灾,竟直接劫掠了好些沿着商路的部族。

  草原中各大势力都在休养生息,甚至连乃蛮都开始放牧,倒叫那群嗜杀成性的荒马钻了空子,反而无法无天的劫掠商路上与中原交易过粮食的部族。

  这些人不除不快,是时候斩除这些祸根了。

  本想着叫克烈直接点人杀过去便罢,但阿曈与商队还在途中,以免或有万一,宗朔直接连夜带军,策马出城。

  此次深入草原来剿匪的,不仅有克烈,还有刑武手底下的斥候营,斥候依旧白着脸跟在刑武身边, 准备与神出鬼没的荒马们比一比隐匿与追踪。

  阿曈看着疾驰而来的队伍,却兴奋的跳起来挥手,喊了几句宗朔,但转而便像是忽然想起什么来,回头在人群中找一个商户的儿子。

  继而,少年便指着军中首位那个身穿护甲,胯骑神俊,又威仪堂堂,英俊逼人的大将军,朝那已然恭敬又神往的年轻人,呲着小白牙,一脸灿烂的说道。

  “看!那就是我媳妇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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