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秋野的胃属实玻璃,回市区的路上就疼了起来,像旷工小队在里面开凿,干痛。
一开始还能忍,他抿着嘴坐在副驾驶,手里捏着那本黎从霄带出来的书。
这小说洋洋洒洒七八万字,只写了女主角四天的经历,程秋野花了三个晚上才看完,纯属是坚持,他想要有始有终,他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看第二遍。
这书不是不好,女主是个感情热烈细腻到极致的少女,而程秋野是个男人,而且是个没有那么多感情的男人,他读这种书很慢。
他把书打开放在腿上,希望转移注意力。
黎从霄开着车,说:“这书的女主角挺怪。”
“嗯。”程秋野抿着嘴,声音短促。
说到怪人,有谁不怪?再普通的人都有不被人理解的一面,俗称为‘怪’。
世界上也没有谁能完全理解谁,所以大家都是别人眼里的怪人。
这点倒是众生平等,程秋野分神想到,黎从霄也是个挺怪的人,他身上有秘密。
胃痛是逐渐加剧的,先是斧凿刀砍,现在是电钻,伤害倍增,程秋野闷着脸按着肚子,浑身冒冷汗。
他很久没疼成这样了,耐受力有点衰退,他蜷起来,抱着自己的腿,挤压着胃。
黎从霄恨不得把车当飞机开,一路冲回市区,开进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。
快到的时候他拨了个电话,急救通道一马平川,他把车开上急诊大厅门口,边树穿着白大褂在那儿等着,一见车停就拉开副驾驶座,看到程秋野满头大汗的拧着眉头,黎从霄把安全带松开,对边树说:“他疼了好一会儿了,会不会胃出血?”
“难说啊。”边树知道基本情况,在水里被踹了一脚还喝了口脏兮兮的湖水,有可能是湖水,有可能是被踹了一脚,前者那就是急性胃炎,后者有可能内脏破裂,那就惨了。
“他叫什么?”
黎从霄从驾驶座钻出来,“程秋野。”
边树刚想指挥几个护工把人拉出副驾驶,程秋野却睁开眼了,他捂着肚子从车里下来,竟然还能站着,只是微微缩着肩膀,看上去很虚弱。
“这还行。”边树笑说,“还没失去意识呢。”
他才刚说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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