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年轻人走酒吧,一个身材不高,瘦瘦地,看样子挺帅的,只是让人不明白的是本来挺好看的一个男孩子居然打了耳钉,头发也染成了红色,再加上白白的脸,活像一只红毛鬼。
一名酒吧女郎迎了上去,顺势挽住了他的胳膊“小布,今天怎么刚来。”
小布微微皱了皱眉头,酒吧女郎知趣的走开了。
小布看到正在敲鼓的女孩,眼光一亮,向她笑了笑。
女孩扔掉鼓槌,跑了过来,向小布哈哈一笑:“小布,你小子还敢来酒吧!”
随后对我说:“虫子,知道这位是谁吗?”
我摇了摇头,女孩说:“这可是矿区布郎的少爷——小布朗。”
我认识女孩所说的布朗,他的矿区就在温哲小镇,他进出矿区乘坐着汽车,住着豪华的房子,穿金戴银,却没有一点仁慈之心。
我曾亲眼见到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,据说偷吃了布郎那只拉布的狗粮,便被布郎用皮靴踩碎了手指。
印象中有个光头,像抓小鸡仔一样抓起小乞丐隔着别墅扔到围栅外面。在这些人身上,我看到了富贵,但在他们的心中,我却没有看到一丝一毫的慈悲。
我又想起了尼莫,尼莫的父母都在布郎的矿场做工,父亲每天进入矿区淘金,母亲达淑食堂里烹煮饭菜。
后来,尼莫的父亲有一次做工的时候,被落下的石头砸中了头,还没有等到矿区的医生跑过来,就已经咽了气。
达淑哭得很伤心,但如果没有矿区食堂的工作,以后的日子怕也很艰难,只能接受布朗的五十英镑的补偿,继续在矿区食堂做工。
尼莫当时已经十四岁了,他觉得布朗用一百英镑买走了父亲的命太过便宜,一直耿耿于怀。
憨直的尼莫经过几天的推理,终于明白,自己的原罪就是皮肤太黑,日子苦是因为皮肤太黑,被人嘲笑是因为皮肤太黑,上不了学也是因为太黑,只是忘记了,这里的最高学府也只是镇上的中学。
我也因为上完了中学后没有更高年级的学校就读才不得不回家,在父亲经营的菜园做一些活儿。
其实,黑皮肤哪里是什么原罪,真正的原罪就是布朗人性中的恶,此时看着小布的样子,无论他多么帅气,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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