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“嗷嗷火”倾心打造的新书作品《快穿宠坏那个撩.人反派》,主人公是沈柠,讲述的是:别看司瀚西装革履,强大冷漠,实际上他是隐藏在都市里的吸血鬼,还是个非常成功的吸血鬼,如今是坐拥好几家企业的董事长。同时,他也是沈柠的任务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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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着一会儿要发生要发生什么,沈柠没穿信手拿进浴室的睡袍,只在腰间围着一块雪白色的浴巾,性感的胸肌、腹肌随着行走散发着满满的雄性荷尔蒙,发丝上的水珠滚落,掩于浴巾之下,肌肤上的水痕若隐若现。
擦拭头发的期间,耳边隐约传来了脚步声,沈柠停下嘴里轻哼的调子,顺手关掉吹风筒,顶着半湿的头发寻声望去。
漫步而来的俊美男人褪去了端庄商务的西装革履,只穿着一身灰蓝色的真丝睡袍,少了几分禁欲清冷,多了些许慵懒性感,唯一不变的是骨子里渗透出来的优雅矜贵,举手投足间都是致命的吸引。
黑色卷发黑色的眼睛恢复成了原有的颜色,银发血眸,代表着他身份的颜色,为本就惑人的颜值平添上几分妖异。
集禁欲冷傲性感妖娆于一身的男人,就连头发丝都长在沈柠的审美上。
一丝惊艳从眼底转瞬即逝。
沈柠压下嘴角兴奋的弧度,黑色桃花眸里流转着澄澈纯真,配上他刻意展现出来的乖顺,十分讨喜。
他连忙起身,拘谨地站在一旁,乖乖喊道:“大人。”声音软软的,带着说不清的缱绻情意。
司瀚一向喜欢乖的,听话的,见他这般,略微有些满意地点了点头。
许是要进食了,想到少年那绝美的让他几乎吸一次就上瘾的血液,淡漠的瞳眸中荡起柔和的涟漪,在灯光下的折射下,泛着迷人的酒红色泽。
他坐在床边,朝他招招手,“过来。”
沈柠掩去眼里的玩味,带着虔诚与迷恋快步走向男人,在男人略微惊愕的目光中,坐在了他的大腿上,两颊挂着浅浅的红晕,语气越发甜软,道:
“大人,上次你咬疼我了,这次可不可以轻一点。”
他的行为很大胆,声音却小心翼翼的,带着显而易见的委屈与害怕。
司瀚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在第一时间推开他,而是疑惑地蹙了蹙眉头,上次他没有克制住力道?血族进食时,尖锐的獠牙会刺破血奴的身体,那一瞬间会很疼,但随之带来的情谷欠享受会很快冲淡疼痛。
于人类血奴而言,被吸食的过程会很愉悦,正是因为如此,被豢养在古堡里的大多数血奴都心甘情愿地留在那里,甚至为了争宠而大打出手。
但也不排除某种情况,血族吸食时若是不注意,带来的疼痛感会比所谓的情谷欠要强,这样的话,人类血奴就会承受不了。
在遇到沈柠之前,司瀚没有吸食过任何人的血液,换句话来说,没有任何人类的血液能够吸引他。
太多的人类因为心中藏着太多的肮脏的欲念,这些欲念会直接影响血液的口感,所以,他一直以来只吸食动物的血液。
性格使然,司瀚在食欲方面也十分克制,直到遇到了沈柠。
还记得第一次相遇,司机不慎撞了人,隔着车窗飘进来的鲜血的味道让他差点忍不住现出真身。
那股强烈的不受控的悸动,让他体内的血液如热锅里的沸水般沸腾。
从那刻起,他便决定要豢养这个人类,做他的专属血奴。
第一次养血奴,司瀚没有经验,想着是自己的专属血奴提出这点小小要求自己应该满足他,略微思考后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,声音微凉:
“好,我会轻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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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读网友
作者是学生,并且是小学生。没有那么多时间跟你们更文。小学六年级。
乐读网友
妹妹啊,最近都看不到你活跃了呢,还有,你号那么多,我快搞不出来了。
乐读网友
什么设定?
乐读网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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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读网友
一年365天,真希望这本书能保持每天更新,完全看不够,完全不够看o(╥﹏╥)o
乐读网友
真的炒鸡喜欢小琳的耶!
乐读网友
不得不说师傅真的好勤劳,不像我,拖着拖着就不想更了?
乐读网友
回答我之前的问题。
乐读网友
又开新坑了?
乐读网友
报名表上的五部综艺,只要3个人一起就行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