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利,华裔神射手,八国联军侵华期间,随父亲逃亡澳洲,在澳洲荒原长大,痴迷于射击,父母双亡后提枪猎杀仇人,参加澳新军团远征欧洲,成为一战最伟大的狙击手之一,在经历一战的洗礼、万般的艰险后,他一直在苦苦追寻自己的终生信仰和精神支柱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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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沈虫,你没听错,我的名字确实就叫虫子。
名字是父亲给我起的,他是北洋海军将领,那次黄海海战失利后,他和母亲安妮带着我逃亡到了澳洲,在温哲小镇上安了家。
父亲买下了一座山头,经营着一个不大不小的菜园,过上了最普通的菜农生活。
安妮学过医,在家中开了一家诊所,为附近的居民诊病。
父亲给我取名叫沈虫,大概也是希望自己抛开那些曾经的雄心壮志,做一个卑微的“虫子”,了却一生吧!
只是父亲忘了,虫子是菜农的冤家对头。
我从小痴迷射击和狩猎,就连曾经在武汉张香帅大人那里调试枪械的父亲都说我有射击天赋,对于我而言,拥有一件可以射杀猎物的利器是多么爽的一件事情。
我曾经把父亲的二胡剪下了弦子,因为我的弓箭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弓弦材料,事实证明我是对的,那张弓让我射杀了一只羊,如果不是牧羊的邻居找上门来,这一定是一次成功的狩猎。
我也曾在安妮睡觉的时候,把她的长发剪下来做弹弓皮筋,唉,女人的头发根本没有弹性,看来还是要寻找更好的材料才行,在父亲拿着布鞋抽打我的屁股时,我还在不断的叹息。
后来,我带着黑人小孩尼莫一头钻进了澳洲荒原,这里有成群的袋鼠,成群的野猪,成群的土狼,倘若有一支猎枪那该是多么的幸运,我和尼莫爬到一棵树上,看着树下翘首仰望的土狼们,浮想联翩。
从那以后,我便天天缠着父亲去给我买一只猎枪,父亲扭不过我,只好花了二十英镑给我买了一只,从那以后,我便整天游荡在荒原上教训那些不听话的野兽们,于是我这只虫子便成了野兽们的恶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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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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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实话陈肖就是个病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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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查收
乐读网友
积分似乎没用,就是看着好看点。
乐读网友
oh!沙发没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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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call中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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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mmmmm你们忍心看我做地上吗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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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只是一个辣鸡写手,不过谢谢你的夸奖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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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看,多多更新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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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表白我的筱至,虽然你改笔名了,但还是习惯叫你筱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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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给你更一张